【社情民意】政协十里铺街道学联组:破解“垃圾危机”迫在眉睫 |
[ 作者: | 发布时间:2024-10-23 | 浏览:8187次 ] |
环境卫生关系着居民生活的幸福感和归属感。十里铺街道引渭渠路段长期未纳入市政管理,且未设置垃圾桶及垃圾转运站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随处倾倒,整个路段环境卫生脏、乱、差现象严重。垃圾随意倾倒不仅影响环境卫生整洁,垃圾大量堆积甚至蔓延到马路上还会造成交通隐患。据了解,引渭渠金台区市区段共长约25公里,皆存在以上问题。 根据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、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规定,随意倾倒、抛洒、堆放城市生活垃圾(建筑垃圾)的,由直辖市、市、县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改正,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个人有以上行为的,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。 目前,引渭渠路段环境卫生只能靠属地社区维护,因社区没有执法权限,不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,导致问题愈演愈烈。且社区人力物力财力有限,野垃圾的处置问题不仅占用了社区人员大量的办公时间,还严重影响社区办公经费的正常支出。因此,引渭渠野垃圾问题亟待相关部门出面解决! 为此建议: 一、建议将引渭渠路段纳入市政管理。由环卫部门对渠段环境卫生进行日常清扫维护。选取合适位置设置垃圾临时堆放点,方便周围居民倾倒生活垃圾,并对堆放点垃圾做到日产日清。 二、建议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做好渠段环境卫生监管。必要时可安装监控设备,对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单位及个人按规定处罚,同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。 三、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处置。因倾倒的野垃圾中存在大量旧家具,建议相关部门在固定位置设置大件垃圾暂存点,暂存点设有明显标志指引牌、收运电话,倡导各机关事业单位、物管小区和开放式小区(城中村)居民定点投放,实现源头收集管理。 四、建立长效机制,加强经费保障。渠段野垃圾处置非一日之功,周边环境复杂,居住人员素质参差不齐,日常应由属地镇街、社区做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工作。同时,政府部门要及时对拆迁遗留房屋正式拆除,做好美化绿化,防止形成“破窗效应”。
建 议 人:政协十里铺街道学联组 采用情况:此信息于2024年被市政协采用 |